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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媒体   更新日期:2024.06.02
    贵州省2008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

    为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人员结构,增强机关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2008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特警职位由《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毕节地区公安局2008年公开招考特殊职位人民警察简章》
    一、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限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职位
    详见《贵州省2008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省户口或本省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0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至2008年12月31日在贵州服务期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
    4、定向到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在定向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报考。
    5、报考市(州、地)机关的,除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外,其余的仅限于户籍或生源属本市(州、地)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应符合以下体检标准:身高、视力条件为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以上;C类职位,双侧单眼裸眼视力放宽到4.6以上(或双侧单眼矫正视力均4.9以上,400度以内),男性身高放宽到165CM;除身高和视力条件外,其他身体条件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
    4、报考省级机关的,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系指在企事业单位或县级以下机关工作的经历(含在监狱、劳教场所工作的经历),时间计算到2008年7月。
    5、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Q吧) 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不受是否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限制。
    6、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没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6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29日至6月1日
    上午9:00至下午4: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本次招考设省直和各市(州、地)报名点。省直报名点设在贵阳市宝山北路180号贵州师范大学体育馆内,负责省直及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报名工作;各市(州、地)报名点负责本地区的报名工作,具体地点和咨询电话详见《贵州人事人才网》。
    3、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08年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4、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贵州省200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二,以下简称《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明确招录博士学位人员的职位,不受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的限制。
    (二)资格审查
    1、初审。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招考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进行复审。
    2、复审。招考单位根据初审意见,按照《招考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招考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因资格审查不严致使不符合《招考简章》规定条件的考生进入考试环节的,由招考单位承担责任,该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三)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经复审通过的考生,根据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60元(两科)缴纳报名考务费。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考工作办公室在报名时通知考生,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费凭据领取。
    四)加分政策
    本次招考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
    2、由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现仍在县及县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选调生(含公安选调生);
    3、至2008年12月31日在贵州服务期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在县及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一年以上、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

    4、报考省及以下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机关,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机关,民族乡,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
    (五)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
    2、选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书面证明,证明须注明毕业学校、选调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单位和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情况。
    3、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需提供贵州省“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共同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需提供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4、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考生须在报名现场填写统一格式的《贵州省200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加分申请表》(附件四),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以前统一由省、市两级招考办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
    五、笔试
    全省设省直和各市(州、地)考点。市(州、地)考点设在市(州、地)政府(行署)所在地城市。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招考办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市(州、地)招考办负责本地区考试考务工作。
    招考职位分A、B、C三类。A类为综合管理类职位,B类为具体执行和操作职位;C类为计算机、会计、外语等专业技术职位。具体分类详见职位一览表。
    笔试按职位实行分类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类职位笔试科目和分值如下:
    A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申论》(150分);
    B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公共基础知识》(150分);
    C 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专业知识》(150分)。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后,再按本简章规定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
    笔试时间在2008年7月1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2:30—5:00 《申论》(A类)、《公共基础知识》(B类)、《专业知识》(C类)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和体能测试
    (一)面试
    笔试结束后,省招考办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最低面试分数线,进入最低分数线的,根据各招考职位计划招录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本职位计划招录人数与进入最低分数线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上线考生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所有考生面试平均成绩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二)体能测试(人民警察职位)
    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回跑,男、女立定跳远,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测试按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附件五)评定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未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占40 %,体能测试成绩占10%的比例计算。报考其他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体能测试工作由省、市(州、地)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除人民警察职位外,其他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人民警察职位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该职位空缺的,则按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的,不再向下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
    报考公务员的体检按《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对身高、视力、体重、血压四个项目的检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考生对以上四个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考生当场提出复查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对体检结束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省、市两级公务员招考办依职责权限进行的复查除外),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以上情况考生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并视为考生认可检查和复查结果。
    体检在省、市(州、地)招考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省、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统一部署,招录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要严格进行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Q吧)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录单位报经同级公务员招考办审定,取消拟录用资格:
    1、2006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
    7、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8、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10、经省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列入考察对象。
    九、公示及录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市(州、地)招考办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学历、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报考单位、报考职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规定,根据管理权限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要向社会公布招考咨询和监督电话。
    省直咨询电话:
    0851-6822450(贵州省人事厅录用调配处)
    省直监督电话:
    0851-6828077(贵州省人事厅监察室)
    0851-5892143(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十一、本次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
    贵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gzrs.gov.cn 贵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gzpta.gov.cn 贵州信息 港:http//www.gz163.cn
    贵州省2008年将招考2671名公务员 29日起报名

    ●29日起报名
    ●将新增三类加分照顾项目
    ●发现舞弊行为,5年内不得报考
    ●招考政策和具体职位近期将刊登在贵州人事人才网等相关网站
    记者昨日(5月20日,下同)从贵州省2008年省、市、县三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信息宣传会上获悉,今年我省省、市、县三级机关共有747个单位计划招录公务员2671人,其中省直机关招考86人,省直参公管理机关(单位)招考93人,地税、工商、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等省垂直管理系统招考289人,司法系统招考警察432人,贵阳等9个市(州、地)共计划招考1771人。
    全省三级机关统一招考的报名时间为:5月29日至6月1日共4天,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其中省直报名点设在贵阳市宝山北路180号贵州师范大学体育馆内,其余各市(州、地)的报名点将在29日前由各市(州、地)招考办向社会公示。我省将在省直和各市(州、地)设置考点,7月12日举行笔试。
    据悉,今年公务员招考与往年比较有不少变化。
    其一,在招考过程中,不完全具备报名资格条件和职位条件的考生,即使因招考单位资格审查不严进入考试环节,其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其二,我省今年首次提出,在考试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是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其三,此次招考积极吸引硕士研究生(Q吧) 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充实到各级党政群机关,对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报考年龄、基层工作经验、竞争比例等方面制定了适当放宽的优惠条件;各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计划招考所设置的职位,有2/3的职位面向全省少数民族公开招考。
    其四,在加分照顾政策上,今年继续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照顾,除原来四类(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基层工作满两年以上的“选调生”;服务县级以下基层一年以上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民族事务管理部门以及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个机关等部门的少数民族考生)外,今年新增三类加分项目:由省级统一选派至2008年年底前服务期满并在县以下单位(乡镇、村)服务满一年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等三类列入加分照顾范围。

    具体的招考职位、招考政策、分类笔试、加分政策、面试最低分数线划定等相关政策,将在近期刊登在贵州人事人才网等相关人事网站,需要考试的人员届时可详尽查询。

    2009年贵州省毕节公务员报名职位

    毕节
    报考人数合计:4951 通过人数合计:3127 交费人数合计:819
    序号 考区 报考部门 报考职位 职位编码 报考人数 通过人数 交费人数
    1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101毕节地委政策研究室 01工作员 17010101 25 10 2
    2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102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毕节分院 01工作员 17010201 113 61 14
    3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102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毕节分院 02办案人员 17010202 10 5 3
    4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102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毕节分院 03工作人员 17010203 8 3 1
    5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102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毕节分院 04司法警察 17010204 62 12 3
    6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103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01审判人员 17010301 11 6 2
    7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301毕节地区司法局 01文秘 17030101 18 9 1
    8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302毕节地区统计局 01工作员 17030201 45 9 0
    9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701毕节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01工作员 27070101 33 10 3
    10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801毕节地委党史研究室 01工作人员 27080101 10 7 3
    11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803毕节地区老龄办 01工作人员 27080301 25 17 8
    12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804毕节地区城市规划局 01工作员 27080401 87 49 14
    13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804毕节地区城市规划局 02工作员 27080402 227 175 44
    14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805毕节地区供销社 01工作人员 27080501 3 1 0
    15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805毕节地区供销社 02工作人员 27080502 10 5 2
    16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806毕节地区煤炭行政执法支队 01煤炭行政执法工作人员 27080601 20 6 0
    17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807毕节地区体育事业局 01政工员 27080701 25 16 6
    18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807毕节地区体育事业局 02文秘人员 27080702 9 9 3
    19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807毕节地区体育事业局 03体育业务管理员 27080703 59 42 5
    20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808毕节地区安监局 01科员 27080801 76 17 7
    21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808毕节地区安监局 02科员 27080802 15 6 5
    22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809毕节地区会计核算中心 01工作员 27080901 30 20 6
    23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810毕节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02执法监察支队工作员 27081002 137 103 38
    24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811地区水政监察支队 01工作人员 27081101 2 2 0
    25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811地区水政监察支队 02工作人员 27081102 20 13 9
    26 贵州省毕节地区 70811地区水政监察支队 03工作人员 27081103 2 0 0
    27 贵州省毕节地区 72101大方县人民法院 01审判辅助人员 217210101 8 4 2
    28 贵州省毕节地区 72101大方县人民法院 02审判辅助人员 217210102 48 32 6
    29 贵州省毕节地区 72101大方县人民法院 03司法警察 217210103 24 16 4
    30 贵州省毕节地区 72101大方县人民法院 04审判辅助人员 217210104 65 26 8
    31 贵州省毕节地区 72102大方县委统战部 01工作人员 217210201 145 89 25
    32 贵州省毕节地区 72301大方县审计局 01工作人员 217230101 13 1 1
    33 贵州省毕节地区 72302大方县司法局 01工作人员 217230201 13 4 0
    34 贵州省毕节地区 72302大方县司法局 02工作人员 217230202 28 18 5
    35 贵州省毕节地区 73101黔西县人民法院 01审判辅助人员 317310101 42 18 6
    36 贵州省毕节地区 73301黔西县审计局 01工作人员 317330101 71 45 11
    37 贵州省毕节地区 73301黔西县审计局 02工作人员 317330102 21 7 3
    38 贵州省毕节地区 74101金沙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01工作员 417410101 163 84 19
    39 贵州省毕节地区 74102金沙县人民法院 01审判辅助人员 417410201 503 367 111
    40 贵州省毕节地区 74103金沙县人民检察院 01检察辅助人员 417410301 2 0 0
    41 贵州省毕节地区 74301金沙县教育局 01工作员 417430101 7 1 1
    42 贵州省毕节地区 74302金沙县民族事务局 01工作员 417430201 28 5 2
    43 贵州省毕节地区 74303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01工作员 417430301 15 8 4
    44 贵州省毕节地区 75101织金县委组织部 01工作员 517510101 153 95 22
    45 贵州省毕节地区 75102织金县委统战部 01工作员 517510201 13 6 3
    46 贵州省毕节地区 75103织金县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局 01工作员 517510301 114 80 15
    47 贵州省毕节地区 75104织金县人民法院 01审判辅助人员 517510401 121 80 18
    48 贵州省毕节地区 75105织金县人民检察院 01检察工作人员 517510501 1 0 0
    49 贵州省毕节地区 75301织金县审计局 01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员 517530101 21 4 1
    50 贵州省毕节地区 75302织金县司法局 01派驻乡司法助理员 517530201 76 19 10
    51 贵州省毕节地区 76104纳雍县人民法院 01审判辅助人员 617610401 66 29 8
    52 贵州省毕节地区 76105纳雍县人民检察院 01工作人员 617610501 8 1 0
    53 贵州省毕节地区 77101威宁县人民法院 01审判辅助人员 717710101 245 121 43
    54 贵州省毕节地区 78101赫章县人民法院 01审判辅助人员 817810101 1700 1285 297
    55 贵州省毕节地区 78102赫章县人民检察院 01检察办案人员 817810201 2 0 0
    56 贵州省毕节地区 78301赫章县司法局 01派驻德卓乡司法助理员 817830101 47 24 4
    57 贵州省毕节地区 78301赫章县司法局 02派驻六曲河镇司法助理员 817830102 97 45 11
    58 贵州省毕节地区 78301赫章县司法局 03派驻古基乡司法助理员 817830103 9 0 0

    具体的职位比例是没有的,有的只是未达到3:1的职位表。2010年除了这次招考以外2010年5月22日--26日 也有公务员的招考。
    贵州省2010年定向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试点、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24号),以及《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黔党发〔2009〕6号)精神,为进一步拓宽基层公务员来源,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完善村干部激励措施,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吸引广大优秀青年参与新农村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在2009年试点的基础上,决定继续开展定向招考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试点工作,继续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

    一、试点、招录范围和录用数量

    1、试点和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范围。试点和考录工作在全省30个县、乡行政编制均空编10名以上的县(市、区、特区)开展。乡镇所辖居委会列入试点和考录范围。街道办事处所辖居委会不列入试点和考录范围。

    2、录用数量。本次共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380名,其中定向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和县乡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退役士兵245名,定向招录县户籍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60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75名(具体职位见附表)。

    二、招考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熟悉农村工作,具有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领导能力。

    3、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4、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工作成绩突出,得到群众公认。

    (二)招考条件:

    定向招录试点的参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至2010年12月31日前在本地区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满2年以上(特岗教师服务满3年以上且截至2010年5月22日已不在岗)、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西部计划志愿者”、“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具有两个及以上基层服务项目经历的,其服务项目经历年限可合并计算);截至2010年5月22日工作3年及以上的县乡事业编制(含工勤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本省户籍或本省兵源、截至2010年5月22日已退役的部队士兵;以及招录县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即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且至今一直担任以上职务的优秀村干部;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0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乡镇所辖居委会列入范围,推荐报考条件和资格同上。

    定向招录试点面向本市(州、地)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县乡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以及本省户籍或本省兵源的部队退役士兵招考;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和招录县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只能报考本县(市、区、特区)职位。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或列入推荐报考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任职或服务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人员。

    三、考录工作程序

    定向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报名工作由相关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和所属各乡镇党委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

    1、定向招录实行现场报名。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政府(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州、地)政府(行署)所在地设立现场报名点。现场报名点由各市(州、地)在本地有关网站或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定向招录报考人员现场填写《贵州省定向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表》,并附本人毕业证书(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同底免冠一寸彩照6张。同时,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须持县级以上项目办报考证明(注明服务年限及是否同意报考),部队退役士兵持退役证明,事业编制人员须持对本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的报考证明(注明工作年限及是否同意报考)。

    2、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报考人员个人书面提出报名申请,经本乡镇党委同意后,填写《贵州省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本人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同底免冠一寸彩照6张,以及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交本乡镇党委。乡镇党委对照报考条件,对本乡镇报名参加考试的优秀村干部的相关材料、报考资格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附报考人员相关资料,报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再次审核后,报市(州、地)党委组织部、政府(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计划录用数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以上比例才能开考。若达不到1:3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报名时间: 2010年5月22日至26日。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0年6月14日。

    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门,各占150分,总分为300分。

    笔试地点:市(州、地)政府(行署)所在地。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省统一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上,根据笔试成绩,以县(市、区、特区)为单位,对照报考条件,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复审合格的,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四)面试

    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市(州、地)党委组织部、政府(行署)人事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参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

    对招录计划数在20名以上、参加面试人员较多的职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2-3个面试考场,由参加面试的考生抽签决定考场。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各市(州、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按《贵州省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市(州、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依职责权限进行复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市(州、地)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或考察。

    (六)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适当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州、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四、加分政策

    本人在任职期间(基层服务期间、服役期间、高校就读期间)曾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每项加10分;省部级表彰奖励的每项加8分;市(州、地)或厅级表彰奖励的每项加6分。

    获得多项表彰奖励的,只取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报考者夫妻双方均为农民的独生子女户或双女结扎户加3分。

    表彰奖励和独生子女户或双女结扎户得分可累加。加分在笔试总成绩上加分。

    五、任用方式和待遇

    新录用人员由县(市、区、特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本县(市、区、特区)行政编制有空余的乡镇机关适当岗位工作,在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调动,本人也不得申请调动。

    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其任职情况、德才表现,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确定职级,并履行公务员登记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待遇。

    六、经费保障

    每名报考人员收取考务费100元,定向招录报考者在现场报名时缴纳,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报考者由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收取后,交市(州、地)党委组织部。考务费用于考务工作。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相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者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七、有关要求和纪律监督

    本次试点工作在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领导下,由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推荐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推荐报考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严禁擅自放宽条件和资格,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市(州、地)要及时安排部署,抽调专人按时开展报名工作。

    咨询电话:0851-5892143(工作时间)



    附:1、贵州省2010年定向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录计划表

    2、贵州省定向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表

    3、贵州省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4、贵州省2010年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

    5、贵州省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

    6、各市(州、地)咨询电话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编委办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公务员局



    2010年5月19日
    详情见http://www.gzrs.gov.cn/文章显示页面/tabid/58/Default.aspx?ArticleID=11215

    2008公务员考试什么时候考试报名?还有那些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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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
    答:贵州省公务员省考网上报名入口 1.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2.通过“贵州省2023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报考公务员和省级人民法院机关、省级人民检察院机关、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